以前,同系的同學,樂團的同學,一起做 project 的同學,只要有機會認識,大家會打招呼「吹水」,都稱為 「friend」。於是,在大學裡,每天都會跟很多「friend」打招呼,有時甚至會停下來,熱情地寒暄一番。不過,「friend」卻有走不出的框框 …… 只有大伙兒的飯局,大家才會在餐飲場合碰面;「公事」過後,那百幾二百個手提 number 也會漸漸失去意義。
於是,忘了由那時開始,我自覺有了「朋友」/「friend」的概念。那麼,應如何認定朋友 or friend? 如果以「熟唔熟」來定位,對我來說是講不通的:e.g. 媽媽的老友,我和他們一家順理成章都交情深厚,但淨以我們年紀相若的下一代來說,彷彿一萬年都「熟」不來,要是大家係 friend 也談何容易!
因此,我還是單純地嘗試具體化~~
朋友是:
1. 會有實在的談話內容,俗稱:「0岩咀形」!
2. 會為見面而見面
3. 可以傾心事
4. 會互相幫助
5. 不會害對方
所以 … 多friends未必好,還是多點朋友好!!
上星期五,我相信我的人生多了一位好朋友。那是我們第三次一起吃午飯,雖然不算刻意,但很愜意。雖然我和她,往後應該甚少機會見面,不過至少我知道,在見面的時候,可以實實在在地把想說的話繼續談下去。而且,我們絶對不會害對方。
我珍惜她!